南通的徐女士在开发区某4S汽车专卖店订了一辆车,将上户费和车辆购置税及预付款共10万元交给该店的销售冠军丁某,由其帮助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可很长时间没见动静,经打听才知道,丁某已将她的钱卷走了。南通市开发区警方查明,短短三个月,当地有11名购车者被丁某“坑了”,他以帮客户代缴车辆购置税及预付款为由,共卷走43万余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丁某竟将这些钱全部买了彩票。日前,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南通市开发区警方依法逮捕。
“阴阳合同”蒙混公司和客户
“这款车特别好卖,每次货一到就被提走,我们根本就没‘现货’,如果想买这款车,按公司规定,要先缴10万预付款,才能帮你预定……”1月3日,南通的徐女士经过多番比较,在南通开发区一家4S汽车专卖店订了车,她按销售员丁某的要求,将上户费、车辆购置税用及预付款共计10万元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上。
“为什么是个人帐户,不是公司帐户?”徐女士转钱时发现不对头,打电话问丁某。丁某则称,那是公司老板娘的个人帐户,没问题。徐女士也没多想,爽快地将10万元打到这个账户上。然后,徐女士与丁某签了一份一式三联的购车合同,可她没想到,丁某早就打起“偷龙换凤”的合同把戏。为了蒙混公司与客户,不引起客户经理和客户的怀疑,丁某从公司销售经理处拿来一式三联盖有公司印章的正式购车合同,伪造徐女士签字,将留作公司做底单保存的第一联、第三联分别填上500元金额,而第二联则填上10万元交给徐女士保存。
按承诺,订好的车子半个月到货,可徐女士一等10多天也没动静,打电话问丁某,得到的答复是“货未到、再等等”。1月18日,徐女士事先没联系丁某,直接来到4S店提车,才知道丁某在几天前就擅自离职。“他看上去人比较老实,服务周到热情,关鍵是为我们争取了大幅‘优惠’,忙前忙后办手续,谁知道他会卷款跑了?”徐女士着急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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