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民赵强(化名)反映,他在7月初购买的两注双色球中了三等奖,可租房子的室友张阳(化名)竟偷偷将彩票拿走并兑了奖。律师表示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即便是被人“冒领”也无法追回。吉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中奖后千万别嘚瑟往出“晒”,同时不论是彩票站还是福彩中心都必须凭票取奖。
赵强今年26岁,老家在黑龙江省,2012年来到长春打工。2014年年底他和一起打工的朋友张阳在普阳街附近租了房子,成为了室友。
“那阵子我们俩每天只要下班不太晚,都会到附近的彩票站买彩票。差不多买了半年多,终于在7月6日那天让我中奖了。”赵强说。赵强告诉记者,当时他买的两注双色球中了三等奖,奖金能有6000多元,而这个消息也只有室友张阳知道。7月7日早上,赵强表示自己准备拿着彩票去兑奖时,却发现彩票找不到了。
“前一天晚上我就把彩票放我枕头底下了,可第二天就没了。彩票中奖的这件事只有我和张阳知道,我们俩还住在一起。所以除了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偷走。后来我到附近彩票站问了,他们都说没有人兑奖,我估计他是跑到比较远的彩票站兑奖去了。”赵强说。
这件事情发生后赵强找张阳讨要说法,可张阳却不承认自己偷了彩票。“现在我们俩也不在一起住了,可我认为彩票中奖的钱肯定是被他冒领了,我想问问怎样才能要回来这钱。”赵强说。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钟鑫律师表示,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的,不论是谁买的中了奖,任何人都可以拿着中奖彩票去兑奖,所以即便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冒领”的,这笔钱也无法追回。随后记者拨打了张阳的电话,可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编辑: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