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凤阳县某公司一财务人员见别人买彩票中大奖,也梦想天上掉馅饼,短短4个月时间里,挪用40多万公款购买彩票,最终一夜暴富的幻想破灭了。记者昨日从凤阳法院获悉,嫌疑人梁某因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梁某是个“彩迷”,在一家公司负责公司现金及客户欠条的保管。梁某利用职务之便,在4个月的时间内,多次采用伪造客户欠条抵充现金的方法,挪用公司资金四十多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其本想中奖后再将公司的资金补上,可最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后在公司盘查账目时梁某的行为败露。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其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回部分挪用款,故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编辑:汪祥